宣汉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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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类型
- 投诉处理结果
- 标题
- 宣汉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 发布时间
- 2026-07-30 14:34:43
- 项目编号
- N5117222026000045
- 项目名称
- 宣汉县2023年天府菜油暨产油大县项目县奖励资金项目示范推广农机设备和宣汉县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直达资金耕地轮作休耕试点种植油菜试点工作项目农机设备打捆采购
- 供应商
- 三台县潼川镇笑溪嘻商贸部(个人独资)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 四川逸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发布机关
- 宣汉县财政局
- 相关人员/信息
-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四川逸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台县潼川镇笑溪嘻商贸部(个人独资);宣汉县农业农村局;四川逸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正文摘要
- 四川逸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宣汉县农业农村局宣汉县2023年天府菜油暨产油大县项目县奖励资金项目示范推广农机设备和宣汉县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直达资金耕地轮作休耕试点种植油菜试点工作项目农机设备打捆采购(N5117222026000045),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5 月 28 日。 投诉事项1:谈判文件以中标后提交原厂承诺、第三方检测报告原件为约束,捆绑投标承诺并设无效响应条款,变相将厂家承诺、产品证明文件列为实质性要求,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违反政府采购强制性法规。 投诉事项2:本项目多项货物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编码填报错误,分类界定混乱,不符合财政部官方品目目录规范。 投诉事项3:未依法设置质疑答复回复主体及联络信息。 投诉事项4:采购文件未依法设置实施本国产品标准的价格扣除评审,违反国家及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规定,构成对供应商的不公平待遇,影响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
- 处理结果
- 投诉事项1: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3: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4: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