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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结果

乐至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05项目编号:N5120222026000040采购人:乐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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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类型
投诉处理结果
标题
乐至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8-05 10:40:44
项目编号
N5120222026000040
项目名称
高级职业中学产教融合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2
供应商
泸州市龙马潭区驰能商贸部(个体工商户) 四川省乐至县高级职业中学
发布机关
乐至县财政局
相关人员/信息
四川省乐至县高级职业中学;泸州市龙马潭区驰能商贸部(个体工商户);四川省乐至县高级职业中学
正文摘要
乐至县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四川省乐至县高级职业中学高级职业中学产教融合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2(N5120222026000040),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5 月 28 日。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多项产品▲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满足以上技术要求的检测报告未明确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招标文件存在缺陷,以其不合理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多项产品▲存在指定性、倾向性、唯一性设置,影响公平公正竞争,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对我公司及其他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及歧视待遇
处理结果
投诉事项1: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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