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阳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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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类型
- 投诉处理结果
- 标题
- 金阳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 发布时间
- 2026-08-04 16:16:45
- 项目编号
- N5134302026000033
- 项目名称
- 教育设施建设和组团式帮扶教室与实验室建设项目(二次)
- 供应商
- 泸州市龙马潭区驰能商贸部(个体工商户) 金阳中学
- 发布机关
- 金阳县财政局
- 相关人员/信息
- 金阳中学;泸州市龙马潭区驰能商贸部(个体工商户);金阳中学
- 正文摘要
- 金阳县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金阳中学教育设施建设和组团式帮扶教室与实验室建设项目(二次)(N5134302026000033),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5 月 15 日。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要求的检测报告过多,给供应商负担太大,且要求的检测报告未给供应商预留准备检测报告的时间,涉嫌为早期做好了检测报告的供应商量身定做;阻碍及排除了其他合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公平竞争;对潜在供应商实行差别及歧视待遇;属于以不合理排斥限制供应商。 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多项产品采购需求▲要求提供实物照片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为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制控标控分条款;妨碍供应商进入政府采购市场;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 处理结果
- 投诉事项1: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