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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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类型
- 投诉处理结果
- 标题
- 三台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 发布时间
- 2026-08-05 15:37:51
- 项目编号
- N5107222026000090
- 项目名称
-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 供应商
- 成都海关技术中心 四川纵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发布机关
- 三台县财政局
- 相关人员/信息
- 四川纵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成都海关技术中心;四川纵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正文摘要
- 四川纵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三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N5107222026000090),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5 月 21 日。 投诉事项1:代理机构关于我方提出的质疑答复内容简单笼统,答复转述原文,未对质疑点进行针对性论证,未列明事实依据,未逐条回复质疑事项,有失客观公正。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的规定,属于评审活动中不公平的行为,对投诉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应当责令重新组织评审专家,对代理机构针对投诉人的两项质疑事项进行详查,逐条查明投诉人投标文件对应扣分原文、对应磋商文件条款、具体扣分分值、认定缺陷类型等完整事实和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5.4.2评审细则及标准 采购包2:人员配置”的打分存在偏见、不合理,损害我方公平性竞争。
- 处理结果
- 投诉事项1: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