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财政国资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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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类型
- 投诉处理结果
- 标题
- 四川天府新区财政国资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 发布时间
- 2026-08-06 16:01:29
- 项目编号
- N5101882026000068
- 项目名称
- 四川天府新区社会关爱援助中心(民政事务中心)运营服务项目
- 供应商
- 四川菁蓉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中共四川天府新区工作委员会社会工作部 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发布机关
- 四川天府新区财政国资局
- 相关人员/信息
- 中共四川天府新区工作委员会社会工作部;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四川菁蓉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中共四川天府新区工作委员会社会工作部;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正文摘要
- 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中共四川天府新区工作委员会社会工作部四川天府新区社会关爱援助中心(民政事务中心)运营服务项目(N5101882026000068),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5 月 29 日。 投诉事项1:综合评分主观分值占比高达72%,远高于65分:客观分值仅28分,自由裁量权过大,评审标准设置违法,极易出现畸高畸分、评审尺度不一。 投诉事项2:方案缺陷仅采用定性描述,无统一量化扣分标准评审不具备可复核性,存在双重打分风险。 投诉事项3:实施方案、运营保障无梯度评分,仅单一扣分模式无法客观区分供应商服务能力。 投诉事项4:业绩条款设置歧视性窄范围限定,评标违规认可非限定业绩得分,中标供应商无对应救助服务经验,排斥中小服务机构和新机构,构成差别待遇。 投诉事项5:持证社工人员按人数累加计分,同时要求提供在职证明,抬高小微企业和新成立单位参与门槛,与项目实际在岗需求不匹配。 投诉事项6:项目思路、创新规划等不可量化内容设置高分,违反需求管理办法强制性规定。 投诉事项7:三年一采一年一签,预算无中长期保障,付款节点、质保、考核界定模糊,采购需求不完整,参考开江县财政局(2026)开财采裁第8号同类判例。 投诉事项8:采购文件权责严重失衡,仅列明供应商违约罚则采购人违约责任缺失,无考核细则,仅有考核评估表但内容模棱两可。
- 处理结果
- 投诉事项1: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4: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5: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6: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7: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8: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