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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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类型
- 行政处罚
- 标题
- 珙县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 发布时间
- 2026-08-10 17:05:03
- 发布机关
- 珙县财政局
- 相关人员/信息
- 四川实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正文摘要
- 信息发布主体:珙县财政局】【发布时间:2026-08-10 17:05:03】【字号: 大中小 】【打印】【关闭】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四川实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合众街63号5幢2层附1号 二、基本情况 经调查,四川实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以及《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的通知》(川财规〔2018〕20号)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四川实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2795.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珙县财政局 2026 年 08 月 0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