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霍县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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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类型
- 行政处罚
- 标题
- 炉霍县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 发布时间
- 2026-08-25 08:58:03
- 项目编号
- N5133272025000009
- 发布机关
- 炉霍县财政局
- 相关人员/信息
- 四川砼程匠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正文摘要
- 信息发布主体:炉霍县财政局】【发布时间:2026-08-25 08:58:03】【字号: 大中小 】【打印】【关闭】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四川砼程匠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地(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越西县大瑞镇挖布村 二、基本情况 经调查,四川砼程匠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森林草原防灭火装备采购项目(N5133272025000009)存在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以及《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相关规定以及你公司陈述、申辩材料,本机关决定对四川砼程匠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23153.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炉霍县财政局 2026 年 0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