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格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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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类型
- 投诉处理结果
- 标题
- 普格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 发布时间
- 2026-08-25 11:28:08
- 项目编号
- N5134282026000062
- 项目名称
- 普格县2026年烟叶生产建设项目
- 供应商
- 凉山锐风创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普格县农业农村局 四川和众联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发布机关
- 普格县财政局
- 相关人员/信息
- 普格县农业农村局;四川和众联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凉山锐风创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普格县农业农村局;四川和众联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正文摘要
- 四川和众联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普格县农业农村局普格县2026年烟叶生产建设项目(N5134282026000062),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6 月 10 日。 投诉事项1:本项目招标文件违反财库〔2020〕46号官方模版规定,错误表述新成立企业填报规则,混淆填报形式与自产实质条件,存在误导供应商、纵容虚假声明、违规享受价格扣除的违法情形 投诉事项2: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自相矛盾、虚构自产事实,不具备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法定资格,评标委员会未审慎核查矛盾材料,违规给予 20% 价格扣除,评审结果失真。 投诉事项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履行监督与实质核查法定职责,质疑答复延续招标文件错误、片面适用"填0"条款,法律适用存在双重根本性错误
- 处理结果
- 投诉事项1: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