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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结果

乐至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26项目编号:N5120222026000047采购人:乐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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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类型
投诉处理结果
标题
乐至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8-26 11:32:17
项目编号
N5120222026000047
项目名称
绩效改革设计方案与配套实施软件采购项目
供应商
广州易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乐至县人民医院 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机关
乐至县财政局
相关人员/信息
乐至县人民医院;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州易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乐至县人民医院;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正文摘要
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乐至县人民医院绩效改革设计方案与配套实施软件采购项目(N5120222026000047),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6 月 11 日。   投诉事项1:磋商文件“项目实施方案”评分标准中“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判断标准模糊,存在自由裁量空间,违反评审因素量化原则。   投诉事项2:评审结果中多家供应商主观评分同时获得满分,且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高度一致,无法排除磋商小组未独立评审及供应商串通的合理怀疑。   投诉事项3:质疑答复中关于“方案差异化与满分逻辑”的解释,实质上承认了评分标准未设置能够区分方案质量优劣的量化指标,与投诉事项1相互印证。
处理结果
投诉事项1: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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