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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结果

屏山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31项目编号:N5115292026000072采购人:屏山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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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类型
投诉处理结果
标题
屏山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8-31 14:02:14
项目编号
N5115292026000072
项目名称
屏山县综合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
供应商
宁波市明达现代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屏山县文物保护管理所(屏山县综合博物馆) 屏山兴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机关
屏山县财政局
相关人员/信息
屏山县文物保护管理所(屏山县综合博物馆);屏山兴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明达现代办公设备有限公司;屏山县文物保护管理所(屏山县综合博物馆);屏山兴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正文摘要
屏山兴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屏山县文物保护管理所(屏山县综合博物馆)屏山县综合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N5115292026000072),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6 月 26 日。   投诉事项:本项目采购文件特定资格要求中,要求供应商具有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证书》,该资格条件设置与本项目采购内容不匹配、超出项目实际需求,属于不合理门槛,违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原则,变相限制、排斥潜在合格供应商参与投标
处理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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