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本站仅作公告检索与工作辅助,具体内容以官方公告为准。
- 数据类型
- 投诉处理结果
- 标题
- 乐至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 发布时间
- 2026-09-02 17:56:46
- 项目编号
- N5120222026000025
- 项目名称
- DSA采购项目(二次)
- 供应商
- 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乐至县人民医院 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发布机关
- 乐至县财政局
- 相关人员/信息
- 乐至县人民医院;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乐至县人民医院;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正文摘要
- 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乐至县人民医院DSA采购项目(二次)(N5120222026000025),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6 月 02 日。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5.1球管阳极热容量:≥3.3MHU设置不合理,且无相关依据,影响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2:本次招标文件参数设置不合理,存在歧视性、倾向性,疑似为了西门子大型企业品牌量身定制,影响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3:实质性参数设置不合理,缺乏依据,具有指向性,构成歧视。 投诉事项4:招标文件5.2★球管阳极散热率:≥6600W设置不合理,具有倾向性、排他性,极大可能倾向于西门子品牌,影响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5:维修响应时间要求不合理。 投诉事项6:付款方式不合理。 投诉事项7:招标文件对生产日期要求不合理,影响公平竞争。
- 处理结果
- 投诉事项1: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4: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5: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6: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7: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