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锦江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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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类型
- 投诉处理结果
- 标题
- 成都市锦江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 发布时间
- 2026-09-03 10:11:31
- 项目编号
- N5101042026000069
- 项目名称
- 2026年学校教室木质设备
- 供应商
- 泸州市龙马潭区驰能商贸部(个体工商户) 成都市锦江区教育科学研究院 四川益普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发布机关
- 成都市锦江区财政局
- 相关人员/信息
- 成都市锦江区教育科学研究院;四川益普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泸州市龙马潭区驰能商贸部(个体工商户);成都市锦江区教育科学研究院;四川益普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正文摘要
- 四川益普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成都市锦江区教育科学研究院2026年学校教室木质设备(N5101042026000069),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6 月 08 日。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设置市场流通货物成套样品作为加分项,妨碍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设置或者变相设置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障碍,以其不合理排斥限制投标人。 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5.4.评标方法、细则及标准 5.4.2.评标细则及标准“产品质量保障”将强制性资质作为加分项,招标文件存在重大缺陷,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规定。
- 处理结果
- 投诉事项1: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