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叙州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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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类型
- 投诉处理结果
- 标题
- 宜宾市叙州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1:40:26
- 项目编号
- N5115042026000077
- 项目名称
- 物化生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 供应商
- 四川佰嘉通汇科技有限公司 宜宾市叙州区高场职业技术学校
- 发布机关
- 宜宾市叙州区财政局
- 相关人员/信息
- 宜宾市叙州区高场职业技术学校;四川佰嘉通汇科技有限公司;宜宾市叙州区高场职业技术学校
- 正文摘要
-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叙州区分中心代理的宜宾市叙州区高场职业技术学校物化生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二次)(N5115042026000077),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6 月 29 日。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附件1:★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多项产品要求提供满足参数要求的实物照片属于违法设置,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无关,人为设置控标要求,存在以不合理排斥限制投标人。 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附件1:★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7学生实验桌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项目库管理平台能力项目库之外执行标准要求签订合同时提供带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或检验报告原件进行佐证属于违法设置,具有排斥限制行为,以其不合理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
- 处理结果
- 投诉事项1:投诉部分成立。 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