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国资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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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类型
- 投诉处理结果
- 标题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国资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 发布时间
- 2026-09-07 11:39:14
- 项目编号
- N5101892026000145
- 项目名称
- 2026年刑侦耗材采购项目
- 供应商
- 杭州同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成都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四川翌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发布机关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国资局
- 相关人员/信息
- 成都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四川翌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杭州同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成都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四川翌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正文摘要
- 四川翌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成都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2026年刑侦耗材采购项目(N5101892026000145),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7 月 06 日。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仅对两款试剂单独设置▲量化加分参数,差异化设置技术评审条件,涉嫌指向特定厂家、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同时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第三方检测报告作为得分依据,采购人答复允许无CMA资质证明的报告参与评审,严重违反《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一单一库管理公告》,属于违法设置评审条件。
- 处理结果
-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