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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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类型
- 投诉处理结果
- 标题
- 甘孜州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 发布时间
- 2026-09-10 11:59:23
- 项目编号
- N5133112026000218
- 项目名称
- 心理咨询室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 供应商
- 成都天康健康咨询有限公司 甘孜职业学院 四川慧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发布机关
- 甘孜州财政局
- 相关人员/信息
- 甘孜职业学院;四川慧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成都天康健康咨询有限公司;甘孜职业学院;四川慧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正文摘要
- 四川慧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甘孜职业学院心理咨询室设施设备采购项目(N5133112026000218),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6 月 25 日。 投诉事项1:评审委员会在符合性审查中,以投诉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培训承诺函”为由判定投诉人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但投诉人已在《服务应答表》及《售后服务方案》中针对该项要求作出了完整、明确的实质性响应,且均加盖了公章。评审委员会未依法履行澄清、说明程序,直接判定投诉人符合性审查不通过,评审程序违法,侵害了投诉人依法参与公平竞争的权利。 投诉事项2:评审委员会以“未提供承诺函”这一形式要件为由判定投诉人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属于以形式审查代替实质审查,评审标准适用错误,背离了政府采购“物有所值”和“公平竞争”的基本原则。
- 处理结果
- 投诉事项1: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