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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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类型
- 行政处罚
- 标题
- 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 发布时间
- 2026-09-14 09:14:30
- 项目编号
- N5116022026000062
- 发布机关
- 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
- 相关人员/信息
- 石家庄寅记科技有限公司
- 正文摘要
- 信息发布主体: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发布时间:2026-09-14 09:14:30】【字号: 大中小 】【打印】【关闭】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石家庄寅记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民族路77号石家庄华强数码广场地上西区及EF座办公楼02单元1621号 二、基本情况 经调查,石家庄寅记科技有限公司在广安区大龙镇秸秆收储中心设备采购项目(N5116022026000062)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本机关决定对石家庄寅记科技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6359.4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 2026 年 09 月 0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