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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结果

平昌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16项目编号:N5119232026000045采购人:平昌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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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类型
投诉处理结果
标题
平昌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9-16 18:22:32
项目编号
N5119232026000045
项目名称
学生宿舍管理及校园卫生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
四川厚德载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平昌县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机关
平昌县财政局
相关人员/信息
平昌县政府采购中心;四川厚德载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平昌县政府采购中心
正文摘要
平昌县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四川省平昌县第二中学学生宿舍管理及校园卫生保洁服务采购项目(N5119232026000045),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7 月 27 日。   投诉事项1: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中工伤保险费率(0.2%)低于法定最低标准,且系依据已废止/不适用文件(一类行业基准)报出,违反国家强制性费率规定。   投诉事项2:即便考虑费率浮动,0.2%亦无法通过任何合法浮动得出;且第一中标人未提供费率下调证明,评审委员会未依法要求澄清、未启动异常低价审查,评审违法。   投诉事项3:质疑答复以第一中标人“费率下调”为由抵减、抵扣报价,既无事实依据,又无法律依据,而且违反谈判文件报价要求实质性规定,实属强行辩护(各项明细费用不得违规抵减、响应报价须符合保险等法律法规)。   投诉事项4:采购中心《平政采〔2026〕5号》答复认定事实有误、有袒护之嫌,应予撤销并由监管部门核实纠正。
处理结果
投诉事项1: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4: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已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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