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江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环保管家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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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类型
- 更正公告
- 标题
- 四川江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环保管家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 发布时间
- 2026-09-17 15:35:06
- 项目编号
- N5115232026000100
- 更正信息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内容调整 更正内容: 1、磋商文件3.2技术要求中四、考核要求第三条“(三)因隐患未排查到位被中央、省、市检查发现问题(因企业擅自偷排、隐瞒台账等产生的问题除外),每件(中央、省级、市级)扣减相应服务费当年度付款金额XX%(中央5%、省级3%、市级1%),相应扣减年度考核总分(中央10分、省级8分、市级3分);因隐患未排查到位导致环保问题被省级以上单位通报、挂牌、督办整改、问责、作检讨的(因企业擅自偷排、隐瞒台账等产生的问题除外),年度考核直接判定为不合格,视为供应商实质违约,合同目的不能实现,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仅支付当年已实际完成费用的50%存在采购人已支付但未完成服务部分的费用,供应商应当退回。”更正为“(三)因隐患未排查到位被中央、省、市检查发现问题(因企业擅自偷排、隐瞒台账等产生的问题除外),每件(中央、省级、市级)扣减相应服务费当年度付款金额XX%(中央5%、省级3%、市级1%),相应扣减年度考核总分(中央10分、省级8分、市级3分);因隐患未排查到位导致环保问题被省级及以上单位通报、挂牌、督办整改、问责、作检讨的(因企业擅自偷排、隐瞒台账等产生的问题除外),年度考核直接判定为不合格,视为供应商实质违约,合同目的不能实现,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仅支付当年已实际完成费用的50%存在采购人已支付但未完成服务部分的费用,供应商应当退回。” 2、磋商文件第四章 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中合同条款四、考核要求“(一)每次检查、复查后未立即形成书面专家意见书交甲方,未在2日内提交意见的,每延迟1天扣减服务费1000元,同时扣减年度考核总分1分/次。”更正为“(一)每次检查、复查后未立即形成书面专家意见书交甲方,未在2个工作日内提交意见的,每延迟1天扣减服务费1000元,同时扣减年度考核总分1分/次。”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17日
- 其他补充事项
- 三、其他补充事项 监督部门:江安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2632009,地址:宜宾市江安县竹都大道西段106号。
- 采购人信息
-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江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江安县阳春镇石子溪 联系方式:0831-2633200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蜀理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6号5栋12层1201号 联系方式:028-87372682
- 原公告链接
- 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notice&id=6ef15b4f-cfe9-4095-81e0-04972f6a8555&planId=8a69cadba07e348c01a08066f7027e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