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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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类型
- 投诉处理结果
- 标题
- 平昌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 发布时间
- 2026-09-18 17:39:19
- 项目编号
- N5119232026000045
- 项目名称
- 学生宿舍管理及校园卫生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 供应商
- 四川泓帆东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平昌县政府采购中心
- 发布机关
- 平昌县财政局
- 相关人员/信息
- 平昌县政府采购中心;四川泓帆东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平昌县政府采购中心
- 正文摘要
- 平昌县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四川省平昌县第二中学学生宿舍管理及校园卫生保洁服务采购项目(N5119232026000045),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7 月 27 日。 投诉事项1:中标供应商使用废止失效工伤保险政策核算保费,人为削减法定刚性用工成本,投标计价基础违法。 投诉事项2:中标总价即便不补齐违规少算的工伤险差额,仍低于项目全年最低人力刚性总成本,属于法律禁止的低于成本竞标,评审未履行低价核查义务。 投诉事项3:评标专家不熟悉项目属地现行工伤保险最新政策,不具备法定评审履职能力,评审程序存在重大违法瑕疵。 投诉事项4:采购代理机构平昌县政府采购中心怠于履行质疑核查、书面答复法定职责。
- 处理结果
- 投诉事项1: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4: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