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采购投标信息网

四川招采投关联查询 · 本站仅作公告检索与工作辅助,具体内容以官方公告为准。

投诉处理结果

得荣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21项目编号:N5133382025000087采购人:得荣县财政局

本站仅作公告检索与工作辅助,具体内容以官方公告为准。

数据类型
投诉处理结果
标题
得荣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9-21 08:51:11
项目编号
N5133382025000087
项目名称
得荣县白松镇国家级产业强镇(一期)建设(三次)
供应商
四川九州智和文旅科技有限公司 得荣县农牧农村水利和科技局 四川心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机关
得荣县财政局
相关人员/信息
得荣县农牧农村水利和科技局;四川心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九州智和文旅科技有限公司;得荣县农牧农村水利和科技局;四川心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正文摘要
四川心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得荣县农牧农村水利和科技局得荣县白松镇国家级产业强镇(一期)建设(三次)(N5133382025000087),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6 月 11 日。   投诉事项1:采购项目更正公告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公告全部法定公开内容,规避利益相关方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提供了便利,导致我单位无法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投诉事项2:中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未逐一明确所有采购标的对应的制造商中小企业类型,违反《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不应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应取消其中标资格。   投诉事项3:本项目采购的LED冷库灯已被纳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未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不得出厂、销售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中标供应商所投的LED冷库灯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不符合法定准入条件,其中标资格依法应认定为无效。   投诉事项4:中标供应商所投递冻库设备提供虚假信息谋取中标,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情形,其中标资格应当认定为无效。   投诉事项5:本项目采购的监控摄像头已被纳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未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不得出厂、销售或者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中标供应商所投的监控摄像头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不符合法定准入条件,其中标资格依法应认定为无效。   投诉事项6:中标供应商不具备气象站整机生产制造能力,其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虚构自身为气象站生产制造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情形,依法应当认定其中标资格无效。   投诉事项7:中标供应商不具备土壤站整机生产制造能力,其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虚构自身为土壤站生产制造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情形,依法应当认定其中标资格无效。   投诉事项8:中标供应商选用已停止官方安全维护的境外操作系统,存在持续性重大网络安全隐患,违背政府采购活动诚实信用原则,依法应认定其中标结果无效。   投诉事项9:中标供应商所投农业智慧化平台(品牌:时祺,生产制造商:杭州时祺科技有限公司),该产品侵犯谢万伟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依法禁止销售。投标产品存在商标侵权违法情形,中标资格应依法认定无效。   投诉事项10:中标供应商不具有生产中标产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中小企业声明函》填报存在虚假信息,既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也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其中标资格应依法认定无效。   投诉事项11:中标供应商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违法行为,不具有良好商业信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其中标资格应依法认定无效。
处理结果
投诉事项1: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4: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5: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6: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7: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8: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9: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10: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11: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进入网站查询打开官方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