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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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类型
- 投诉处理结果
- 标题
- 广安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 发布时间
- 2026-09-24 17:03:17
- 项目编号
- N5116012026000095
- 项目名称
- 广安友谊中学官盛校区阶梯教室设备采购
- 供应商
- 泸州市龙马潭区驰能商贸部(个体工商户) 四川省广安友谊中学
- 发布机关
- 广安市财政局
- 相关人员/信息
- 四川省广安友谊中学;泸州市龙马潭区驰能商贸部(个体工商户);四川省广安友谊中学
- 正文摘要
- 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四川省广安友谊中学广安友谊中学官盛校区阶梯教室设备采购(N5116012026000095),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7 月 03 日。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中多项产品要求提供由国家认可的认证检测机构出具合法有效的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复印件未明确法定机构标记认定,招标文件存在缺陷,以不合理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中要求提供由国家认可的认证检测机构出具合法有效的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复印件数量过多,给供应商负担太大,且未供应商预留准备检测报告的时间,具有排斥限制行为,涉嫌为早期做好了检验报告的供应商量身定做;阻碍及排除了其他合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公平竞争;对潜在供应商实行差别及歧视待遇;属于以不合理条件排斥限制供应商。
- 处理结果
- 投诉事项1: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投诉部分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