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中县龙江镇人民政府资中县龙江镇2026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社会化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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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类型
- 更正公告
- 标题
- 资中县龙江镇人民政府资中县龙江镇2026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社会化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 发布时间
- 2026-09-28 17:19:25
- 项目编号
- N5110252026000130
- 更正信息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10-09 09:30:00,更正为:2026-10-12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6-10-09 09:30:00,更正为:2026-10-12 09:30:00。 (一)将采购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中“2.病虫害统防统治”之“二、用药计划”内容更正为: “作业前5个工作日提交完整用药计划,经采购人审定后方可实施。用药计划应包含:药品名称、《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产品对应经销商的《农药经营许可证》、产品执行标准、有效成分、亩用量、作业区域、作业时间。” (二)将采购文件第三章“3.3.2商务要求”第1项“服务期限”内容更正为: “按照农时完成。” (三)将采购文件第三章“3.3.2商务要求”第6项“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中“(1)甲方(采购人)违约责任”第②点内容更正为: “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因采购人原因延期付款的,每逾期1日,采购人应按合同总价的0.05%向供应商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的,供应商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采购人赔偿损失。” 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获取、下载更正后的采购文件,并按照更正后的采购文件编制响应文件。因供应商未及时获取、下载更正后采购文件而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28日
- 其他补充事项
- 三、其他补充事项 内江市资中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32-5602505。 内江市资中县财政局地址:内江市资中县水南上街151号。 内江市资中县财政局邮编:641200。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资中县财政局。)
- 采购人信息
-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资中县龙江镇人民政府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龙江镇和平街8号 联系方式:0832-8179117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康投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甜城大道288 号一层、二层 联系方式:0832-2171818
- 原公告链接
- 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notice&id=e5c12e6a-148b-47c2-8cff-d4044506a8a7&planId=8a69cecfa07e35b301a07fde15a45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