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五通桥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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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类型
- 投诉处理结果
- 标题
- 乐山市五通桥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 发布时间
- 2026-10-10 14:47:03
- 项目编号
- N5111122026000048
- 项目名称
- 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化工园区消防站信息化建设)(二次)
- 供应商
- 重庆秋雨泉商贸有限公司 乐山市五通桥区消防救援大队
- 发布机关
- 乐山市五通桥区财政局
- 相关人员/信息
- 乐山市五通桥区消防救援大队;重庆秋雨泉商贸有限公司;乐山市五通桥区消防救援大队
- 正文摘要
- 五通桥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五通桥区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乐山市五通桥区消防救援大队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化工园区消防站信息化建设)(二次)(N5111122026000048),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7 月 22 日。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一:数码相机技术参数指向特定品牌(佳能),构成以不合理条件实行差别待遇。 投诉事项二:人员评分项设置违法,高压电工证、焊工证与项目实际需要无关,低压电工证属法定上岗条件不应作为评分因素。 投诉事项三:非国家强制检测项目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未明确对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且自获取文件至开标仅3个工作日客观上无法完成检测,构成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四:双光融合视传终端“本安型”防爆要求不明确,未要求防爆合格证,防爆等级与实际使用场景必要性论证缺失,可能限制竞争且存在安全隐患。 投诉事项五:消防图像综合管理平台接入要求不明确,未提供接口规范和技术标准,仅以承诺函为证,导致已接入厂商具有不当先发优势,影响公平竞争。
- 处理结果
- 投诉事项:投诉部分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未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