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本站仅作公告检索与工作辅助,具体内容以官方公告为准。
- 数据类型
- 投诉处理结果
- 标题
- 什邡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 发布时间
- 2026-10-13 14:34:06
- 项目编号
- N5106822026000096
- 项目名称
- 师古镇粮烟园区智慧农业平台建设项目
- 供应商
- 四川穆恩科技有限公司 什邡市师古镇人民政府 四川什招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发布机关
- 什邡市财政局
- 相关人员/信息
- 什邡市师古镇人民政府;四川什招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四川穆恩科技有限公司;什邡市师古镇人民政府;四川什招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正文摘要
- 四川什招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什邡市师古镇人民政府师古镇粮烟园区智慧农业平台建设项目(N5106822026000096),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8 月 03 日。 投诉事项1: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五章”评审细则及标准"以国家职业资格体系中不存在的资格名称"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中级)"作为12分客观分评审依据,磋商小组未依法停止评审,磋商程序及成交结果自始无效。(客观铁证,无法辩驳) 投诉事项2:磋商文件"服务支撑设备要求"第▲2项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对湿度大于98%环境下保证设备安全”的CMA检验检测报告,超出国家标准试验范围,任何检测机构均无能力出具,该条款客观上无法执行。(客观铁证) 投诉事项3:磋商文件"服务支撑设备要求"第▲1项要求配置国家自2016年10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的200W白炽灯泡,违反国家强制性产业政策规定。(客观铁证) 投诉事项4:(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2026年8月26日磋商过程中的实质性变动,程序合规性存疑,代理机构质疑答复未依法载明任何事实依据(94号令第十五条),请求贵局调取一体化平台完整操作日志核实。
- 处理结果
- 投诉事项1: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4: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