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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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类型
- 行政处罚
- 标题
- 广元市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 发布时间
- 2026-10-14 16:07:57
- 项目编号
- N5108012025000218
- 发布机关
- 广元市财政局
- 相关人员/信息
- 四川埃科菲酒店设备有限公司
- 正文摘要
- 信息发布主体:广元市财政局】【发布时间:2026-10-14 16:07:57】【字号: 大中小 】【打印】【关闭】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四川埃科菲酒店设备有限公司 住所地(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 二、基本情况 经调查,四川埃科菲酒店设备有限公司在广元市公共实训基地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五)(N5108012025000218)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等规定,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通知》(川财规〔2023〕12号)等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四川埃科菲酒店设备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11053.25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广元市财政局 2026 年 10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