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6年医疗设备第六批(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本站仅作公告检索与工作辅助,具体内容以官方公告为准。
- 数据类型
- 更正公告
- 标题
-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6年医疗设备第六批(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 发布时间
- 2026-10-20 17:15:50
- 项目编号
- N5100012026002821
- 更正信息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3.3.1服务内容要求中第6点的服务要求内容更正为: “因系统固化原因,3.3.2.商务要求中“付款进度安排”不适用于本项目,本项目“付款进度安排”以此为准(供应商应答“付款进度安排”时仅需应答此条要求即可,无需再应答3.3.2.商务要求中“付款进度安排”):1.中标人申领货款前,应向采购人提供应付货款(合同总价)的税务发票。 2.中标人必须严格遵照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若因中标人延迟提供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延迟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因中标人开具的发票不符合税收法规或税务机关相关规定而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中标人负责赔偿,且中标人应按发票票面金额2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采购人有权向有关机关报案。 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在送达采购人前如发生丢失、灭失或被盗等情况,导致相应票据未顺利送达采购人的,中标人应负责按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相应资料,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项,且不承担违约责任,该种情况下中标人仍应履行合同义务;中标人开具的发票送达并经采购人签收后,若发生丢失,中标人应积极协助采购人,按照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提供相应资料。 3,中标人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2、变更后的采购文件以一体化平台中推送的采购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0日
- 其他补充事项
- 三、其他补充事项 1.计划编号:51000026210200082691 2.采购品目:A02320800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3.监督部门: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26号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本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 采购人信息
-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太平街25号 联系方式: 叶老师 0830-2606107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15502826981、15520760918
- 原公告链接
- 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notice&id=68380abf-fdf7-4c7c-9336-4714debb3e87&planId=8a69cacba069b13f01a06bbf06e77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