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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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类型
- 投诉处理结果
- 标题
- 乐至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 发布时间
- 2026-10-28 10:28:01
- 项目编号
- N5120222026000065
- 项目名称
- 教学视觉环境改造
- 供应商
- 泸州市龙马潭区驰能商贸部(个体工商户) 乐至县城东小学校 四川志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发布机关
- 乐至县财政局
- 相关人员/信息
- 乐至县城东小学校;四川志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泸州市龙马潭区驰能商贸部(个体工商户);乐至县城东小学校;四川志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正文摘要
- 四川志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乐至县城东小学校教学视觉环境改造(N5120222026000065),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7 月 29 日。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多项产品带“▲”项要求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测)报告,采购需求表述不清、含义不明,且未明确应依据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导致无法判断检测报告是否属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项目库》,招标文件存在重大缺陷。 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中,多项带“▲”产品要求提供检验(测)报告,却未给供应商预留准备报告的时间,涉嫌为提前做好报告的供应商量身定做控标要求,排斥其他合法供应商公平竞争,对潜在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不合理排斥供应商。
- 处理结果
- 投诉事项1: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