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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达州市万源市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28项目编号:N5117812026000009采购人:达州市万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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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类型
行政处罚
标题
达州市万源市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10-28 16:15:38
项目编号
N5117812026000009
发布机关
达州市万源市财政局
相关人员/信息
西双版纳墩墩科技有限公司
正文摘要
信息发布主体:达州市万源市财政局】【发布时间:2026-10-28 16:15:38】【字号: 大中小 】【打印】【关闭】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西双版纳墩墩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嘎栋街道雨林路26号曼莲1幢6单元6122号 二、基本情况   经调查,西双版纳墩墩科技有限公司在万源市石窝镇兰草溪村中药材发展及加工厂建设项目(N5117812026000009)存在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二)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机关决定对西双版纳墩墩科技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达州市万源市财政局 2026 年 07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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