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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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类型
- 投诉处理结果
- 标题
- 自贡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 发布时间
- 2026-10-28 17:03:27
- 项目编号
- N5103012026000253
- 项目名称
- 自贡市水中挥发性有机物等预警水质自动站建设项目
- 供应商
- 泸州市龙马潭区驰能商贸部(个体工商户) 自贡市生态环境局 四川澄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发布机关
- 自贡市财政局
- 相关人员/信息
- 自贡市生态环境局;四川澄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泸州市龙马潭区驰能商贸部(个体工商户);自贡市生态环境局;四川澄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正文摘要
- 四川澄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自贡市生态环境局自贡市水中挥发性有机物等预警水质自动站建设项目(N5103012026000253),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8 月 10 日。 投诉事项1:一体化监测站房▲要求提供检测报告未明确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导致评审专家及潜在供应商无法知晓该报告的真实性及合法性,招标文件存在缺陷,以其不合理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2:一体化监测站房▲要求提供检测报告存在指定性、倾向性、唯一性设置,影响公平公正竞争,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对我公司及其他供应商实行差别及歧视待遇。
- 处理结果
- 投诉事项1: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