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龙泉驿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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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类型
- 投诉处理结果
- 标题
- 成都市龙泉驿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 发布时间
- 2026-10-29 15:18:35
- 项目编号
- N5101122026000183
- 项目名称
- CIM城市一张图服务项目
- 供应商
- 四川智远信达科技有限公司 龙泉驿区智慧蓉城运行中心 四川中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发布机关
- 成都市龙泉驿区财政局
- 相关人员/信息
- 龙泉驿区智慧蓉城运行中心;四川中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智远信达科技有限公司;龙泉驿区智慧蓉城运行中心;四川中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正文摘要
- 四川中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龙泉驿区智慧蓉城运行中心CIM城市一张图服务项目(N5101122026000183),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7 月 24 日。 投诉事项1:投诉人已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整编制五项服务方案且经逐项自查不存在缺陷,但仍被扣减3分,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应当提供具体扣分事实及原始评审依据。 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所列缺陷情形未细化为可核验的判定标准,评标委员会如何形成3分扣分结论及是否擅自采用采购文件之外的主观标准,应当予以查明。 投诉事项3:针对2026年9月7日《质疑答复》中对质疑事项1的回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说明投诉人服务方案被扣3分的具体缺陷事实及其对应标准,未履行法定说明义务,侵犯投诉人的知情权。 投诉事项4:针对2026年9月7日《质疑答复》中对质疑事项2的回复,以“专业评判”概括维持3分扣分,却未将扣分对应至招标文件第5.4.2条的具体缺陷,存在使用文件外标准或者扩大缺陷认定的重大疑点。 投诉事项5:针对2026年9月7日《质疑答复》中对质疑事项1至4的全部回复,各项结论均缺少相对应的具体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不符合质疑答复的法定内容要求。 投诉事项6:本事项不针对2026年9月7日《质疑答复》所列质疑事项1至4,而是针对投诉人2026年8月17日另行寄出的《采购过程质疑函》未获法定书面答复的行为(以EMS签收凭证为准)。 投诉事项7:针对2026年9月7日《质疑答复》中对质疑事项3的回复,评审专家离开代理机构受控评审区域进入同楼层公共区域期间,物理隔离、监督及电子监控的连续性仍存在未被排除的程序漏洞。 投诉事项8:针对2026年9月7日《质疑答复》中对质疑事项4的回复,代理机构已经承认实际开标操作延迟约6分钟,但现有答复未证明开标在招标文件确定的10时00分依法开始。
- 处理结果
- 投诉事项1: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4: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5: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6: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7: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8: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二十九条第(一)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