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采购投标信息网

四川招采投关联查询 · 本站仅作公告检索与工作辅助,具体内容以官方公告为准。

投诉处理结果

仁寿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29项目编号:N5114212026000187采购人:仁寿县财政局

本站仅作公告检索与工作辅助,具体内容以官方公告为准。

数据类型
投诉处理结果
标题
仁寿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10-29 16:20:04
项目编号
N5114212026000187
项目名称
仁寿县化工救援队救援设备更新项目
供应商
泸州市龙马潭区驰能商贸部(个体工商户) 仁寿县应急管理局 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仁寿县分中心
发布机关
仁寿县财政局
相关人员/信息
仁寿县应急管理局;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仁寿县分中心;泸州市龙马潭区驰能商贸部(个体工商户);仁寿县应急管理局;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仁寿县分中心
正文摘要
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仁寿县分中心代理的仁寿县应急管理局仁寿县化工救援队救援设备更新项目(N5114212026000187),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8 月 07 日。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多项产品▲要求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完整检验(或检测)报告未明确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导致评审专家及潜在供应商无法知晓该报告的真实性及合法性,招标文件存在缺陷,以其不合理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设置二项不属于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的样品作为加分要求,为内定供应商量身定制控标要求,防碍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设置或者变相设置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障碍,以其不合理排斥限制投标人。
处理结果
投诉事项1: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进入网站查询打开官方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