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霍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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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类型
- 投诉处理结果
- 标题
- 炉霍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 发布时间
- 2026-10-30 10:00:43
- 项目编号
- N5133272026000123
- 项目名称
- 炉霍县卡娘乡中心小学(降达完小)安全饮水提质设备采购项目
- 供应商
- 广元市智和电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炉霍县教育和体育局 四川金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发布机关
- 炉霍县财政局
- 相关人员/信息
- 炉霍县教育和体育局;四川金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元市智和电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炉霍县教育和体育局;四川金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正文摘要
- 四川金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炉霍县教育和体育局炉霍县卡娘乡中心小学(降达完小)安全饮水提质设备采购项目(N5133272026000123),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9 月 02 日。 投诉事项1:被投诉人对质疑事项2的答复不成立,“▲”条款佐证材料独家限定为第三方检测报告构成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 投诉事项2:被投诉人对质疑事项3的答复不成立,电伴热带“防爆合格证”要求与项目实际环境不符。 投诉事项3:被投诉人对质疑事项5的答复不成立,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已载内容与检测报告要求构成重复证明。
- 处理结果
- 投诉事项1: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3:投诉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已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