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合春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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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类型
-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标题
- 四川农合春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 2026-06-11
- 供应商
- 四川农合春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采购人
- 达州市通川区财政局
- 相关人员/信息
- 四川农合春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违法/失信行为
- 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 处罚结果
- 处以采购金额(2693250元)千分之六的罚款,即16159.5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 处罚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结合《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政府采购类)》第46项的规定。
- 处罚日期
- 2026-06-11
- 地区
- 通川区
- 主体类型
- 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