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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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类型
- 投诉处理结果
- 标题
- 资阳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 发布时间
- 2026-07-21 16:35:50
- 项目编号
- N5120012025000301
- 项目名称
- 高通量测序仪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 供应商
- 成都凯美医药咨询有限公司 资阳市中心医院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发布机关
- 资阳市财政局
- 相关人员/信息
- 资阳市中心医院;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凯美医药咨询有限公司;资阳市中心医院;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正文摘要
-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的资阳市中心医院高通量测序仪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N5120012025000301),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4 月 13 日。 投诉事项1:认定核心事实完全背离客观实际,刻意歪曲投诉人产品参数满足要求的明确证据。 投诉事项2:对同一评审标准适用双重尺度,对投诉人苛以超出招标文件要求的形式审查标准,对中标供应商实质性参数不达标却视而不见,明显偏袒中标方。 投诉事项3:对投诉人提出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中标方虚假响应、涉嫌围标串标等重大违法事项,刻意回避不予核查,答复逻辑自相矛盾。 投诉事项4:未按照法定要求全面回应质疑事项,答复未列明核查过程、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程序严重违法。
- 处理结果
- 投诉事项1: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投诉部分成立。 投诉事项4: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