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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结果

古蔺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24项目编号:N5105252026000115采购人:古蔺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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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类型
投诉处理结果
标题
古蔺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7-24 17:30:16
项目编号
N5105252026000115
项目名称
古蔺县“古仁”高速公路项目计算人均耕地面积测绘和被征地农户土地面积测绘服务
供应商
乐至县骏隆汽车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川标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机关
古蔺县财政局
相关人员/信息
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川标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乐至县骏隆汽车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川标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正文摘要
四川标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古蔺县“古仁”高速公路项目计算人均耕地面积测绘和被征地农户土地面积测绘服务(N5105252026000115),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5 月 14 日。   投诉事项1:本项目采购文件包1、包2特定资格要求未限定与本项目测绘内容相对应的专业类别,可能造成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中标,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   投诉事项2:本项目包1、包2评审因素“项目仪器配备”的要求与本项目实际需求不相适应,构成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处理结果
投诉事项1: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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